泄私愤失理智 不仅赔钱还获刑
2022-07-21 11:45:1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王艳 | 点击量:19132         

​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王艳)在现实生活中,与别人产生争执矛盾是不可避免的,然而通过发泄一时情绪涉嫌犯罪的大有人在。殊不知控制自己的情绪既是一种能力,也是一种责任。近日,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鄢某某故意毁坏财物,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鄢某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。

鄢某某因琐事与同事刘某某发生矛盾心生报复,于凌晨0时左右趁夜色掩护,驾驶小型汽车来到芙蓉区远大路与长星路交汇处的西南角,将一袋重约300克的白砂糖灌入刘某某停放在此处的轻型箱式货车发动机内,后驾车离开。

当天下午16时许,刘某某驾驶该货车在芙蓉区远大二路由西往东行驶1公里后,发现发动机报警,于是立即停车安排人员维修。后经湖南湘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鉴定评估,该运输车辆损失价格为人民币49800元。案发后,鄢某某家属代为赔偿刘某某的损失,取得刘某某的谅解。

检察官提醒:同事之间的矛盾本应通过沟通解决,本案中鄢某某任由仇怨的驱使触犯法律,在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同时,自己也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。特提醒大家,冲动和理性往往就在一念之间,遇到事情要换位思考、冷静对待,并通过合法方式妥善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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